《北京商报》消息互联网业内最大规模的挖角事件正在暗中进行,被挖角的腾讯选择维权,他们起诉15名“背弃者”以此警示对手.但这很快引来离职员工的不满,后者高呼 “需要一条生路”.在这一场乱局中,利益相关各方都觉得委屈,腾讯方面昨天对记者表示,“大家都关注员工情绪,但别忘了,我们的商业秘密由谁来保护?”昨天, 有知情人士向本报独家爆料称,掀起挖角风波的另一主角是社区网站51.com,其自称是中国目前最大的社交网站平台.
竞争对手恶意挖角内幕曝光
根据最新消息,此次腾讯对15名员工的起诉,源于一起恶性挖角事件,该事件已严重到腾讯难以忍受的地步.
据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,去年以来,尚未上市的51.com就开始从腾讯大量挖人,“过程很直接,从中层干部到普通员工,只要能找到联系方式的,都会通过猎头大面积地电话联系,有些核心的研发部门,甚至整个部门都接到过类似电话”.这位人士表示,因为新公司动辄就许以高于目前2-3倍的薪酬以及未来上市后可兑现的期权,所以一些员工难免心动,可是他们跳槽之后很难不带走技术和商业机密,“51.com的发展模式本来就是以腾讯为样本的,因此两者所从事的领域高度雷同,有直接竞争”.
腾讯方面昨天也对记者回应称,“我们起诉的15名员工都来自核心业务部门,也是最近一两年离开的,但都是被挖走的.”
腾讯:企业也要维权
腾讯的诉讼一开始就遭到了离职员工的抵制.昨日,愤怒的员工在新浪开出博客,其中列出五点声明,要求腾讯收回起诉.但腾讯方面的回应则是,“我们的起诉是针对违反竞业禁止的行为.”
腾讯相关人士称,“正常的人员流动属于合理现象,但这种针对腾讯员工进行的恶意挖角,给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造成了极大困扰,并导致了投入巨资的一些研发项目搁浅、商业机密流失,这笔损失怎么算?”该人士也认为,关于雇员的竞业限制在我国有明确法律规定,腾讯与这15名前员工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中也规定了竞业禁止条款和保密条款,“在一定期限内,这些员工就是不能从事竞争行业”.
律师:商业秘密权很脆弱
然而,腾讯试图保护的是商业秘密权,而很多雇员几乎都没有听说过这个名词.
“ 商业秘密权是一种极其脆弱的权利,其价值完全取决于其秘密性,一旦失去就永远失去,”一位猎头公司经理对记者表示,“但在互联网行业一向是挖角成风,大家都追求期权,想要快速地升职加薪,很多时候并没有考虑到泄密和侵权风险.” 知识产权律师游云庭认为,腾讯此次起诉员工的案件,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国内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确实处于尴尬境地.
新闻来源: 天涯社区尊敬的马总:
请您给我一条活路!!



我毕业2年,是腾讯QQ最底层的一名技术人员,今年刚刚离职。我相信此前在公司你可能根本不知道我叫什么,更不会知道我是做什么的。在我心中,您就像一个无法企及的梦想,让我崇拜!但是,我无论如何也无法接受,就是您这样一位让我尊重的前辈、领导、导师将我告上了法庭!
被告!对于一个刚刚踏入社会的学生,在农村长大的我竟然被自己引以为自豪的东家告上法庭!与我对簿公堂的是中国最牛的互联网公司!是中国曾经的首富马化腾!谁能帮帮我?!我该怎么办呢?
我在深圳腾讯QQ总部工作了1年多,说心里话,直到昨天为止,我的内心对腾讯QQ还是满怀感激的,因为能够进入互联网行业是我一辈子的梦想,您的创业传奇也是我投身互联网的动力之一,读大学时你就是我的精神偶像。而且,我是那么幸运的大学毕业就进入了腾讯QQ,为此我一直很感自豪。
当初毕业签到腾迅,让多少同学羡慕!我非常感激腾迅QQ给我的就业机会,扪心自问,这一年多来,我无时无刻不在提醒自己,作为新人我一定要努力努力再努力,加班没有什么,没有加班费也没有什么,新人不要太计较,能学到东西就行,总有一天公司会赏识我的!在这一年里,我有大半的时间都在加班,这个过程中我也学会了很多,我一直认为腾迅QQ是我履历表中最值得炫耀的一点,今天这样的结果难道不可笑吗?我的同学们,你们还羡慕我吗?
12月26号,我就要上庭了,我该怎么办, 我一个月薪几千的小职员,如何能和腾讯QQ这个巨人在法庭上博弈啊…….绝望!我怎么跟现在的公司说,他们如果知道我得罪了腾迅QQ?……谁愿意接受一个有前科的小员工?按照腾迅QQ的说法,在我离开公司后两年内,不能从事任何有关互联网的职业,更不允许我在除他之外的互联网公司工作,现在因为我到了另一家互联网公司,因此腾迅QQ拿着我当初签的劳动合同来告我,腾迅QQ要我离开现在的公司!这是什么逻辑!什么霸王条款!
我确实签了劳动合同,合同中也有竞业禁止的约定,条款是这样说的:
“双方劳动合同第7页约定: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离职,自离职之日起2年内不得在研究、生产、销售或维护甲方经营范围的同类产品与服务(包括即时通信软件产品、通信聊天交友服务、移动通信增值服务、网络电子游戏、网络娱乐、互联网信息资讯、其他网络产品、其他通信产品、其他软件产品等)的企业事业单位或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事业单位工作,也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间接地为这些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或提供服务。”
这是什么条款?这意味着不管我是主动离职还是被公司解雇,2年内都不能进入互联网行业甚至软件行业!腾讯发展到今天,业务基本上包括了所有的互联网领域,我们离开腾讯就意味着要离开互联网行业了吗!?怪不得以前听人说,进了腾讯,等于不能进第2家互联网公司,得从这个行业消失…………….
当初公司人力资源部甜言蜜语告诉我们,公司的劳动合同都是这样规定的,对个人不是有什么影响,尤其是我这样的低职位员工,只是形式而已,让我们签字。作为一个找工作的应届毕业生,我们能不签吗?不签能去腾讯工作吗?更何况我相信腾讯!可是我真的没想到,现在公司竟然拿着骗着我们签字的合同,来起诉我!
昨天我仔细看了劳动法,也找了几个学法律的同学了解了一下,腾迅QQ没有权利要求我不在互联网公司工作!劳动是我的权利,工作是我的自由!如果腾迅QQ要求我离职后不在互联网公司工作,就应该在我离职后给我竞业禁止补偿,可是在我从腾迅QQ离职时公司从来没有提起,至今也没有看到。现在不让我到互联网公司工作,我根本就找不到工作,照这样我就只能等死!
我知道,腾讯这么大,有雄厚的资金和强大的政府关系,想修理一个员工或个人,再轻松不过了。但是我还是想问马总,难道腾讯QQ的那些善待员工的口号都是假的吗?为什么要对我这样一个离职的员工赶尽杀绝?按照起诉书上的话,我2年内不能到互联网行业就业,对于一个计算机专业的学生,我还能做什么?!现在到处都在裁员,我好不容易找到这份工作,我靠什么生活下去?!
这还不是最绝的,无耻的是腾迅QQ竟然将一纸诉状寄到了我农村老家!可怜我年迈的父母和爷爷奶奶,他们的希望就这样突然之间天崩地裂了!还要面对村子里的指指点点,一辈子没见过传票的乡亲们都在传说我在外面犯了法!马总,您为别人考虑过吗?您什么时候为别人考虑过?您知道考虑过在乎过中国普通老百姓最基本的生活诉求吗??您知道家庭意味着什么吗?您知道游子在外的心情吗?怎么可以这样?!
前两天,我接到我爸的电话,说有一封深圳福田法院寄来的开庭传票,寄到了我的老家,是寄给我的。那声音都是颤抖的…….如果他知道,跟他儿子打官司的,是曾经的中国首富,是中国最牛的互联网公司的老板,是身价100多亿的人……后果我不敢想象!
马化腾,请你看在我曾经真心实意的为腾讯效力过的情分上,高抬贵手放我一条活路吧!
PS:还有没有情况和我类似的兄弟姐妹,请大家都站出来向腾讯讨个说法。我们打工的,难道就这么惨吗?!大家一起来顶起啊……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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